在分居那段期間,雙方都有很多負面情緒,最記得有次在工業南路上,彼此開車交錯而過,遠遠地都認出是對方的車,但距離由遠而近而錯車而過,彼此面無表情沒有招呼甚至眼神都沒有交集,就這樣視同陌路,悲哀呀悲哀,名義上還是夫妻,卻已無話可說...

離婚是已知未來坎坷,早點還你自由,不願再看你當兩面夾心,

不想剌激老人家低調到連電話也不打,甚至那間我還是保證人的房子連門也不進,若不是為了孩子我會遠走連接觸都不會,如果我令你家人如此不堪..

  雖然心中可惜,歷經這十幾年覺得有些成長,但,對你,不知如何幫你,對不起!很想還你十年婚姻照顧之情,非關男女,只想像朋友一樣,沒有利害關係,只想在歷經風霜後的一點分享,遠遠的表達關心就好

  在桃園我一年內第三次受傷,這下連机車都沒辦法騎了,想念孩子時只有走路去搭公車,請安親班送到麥當勞讓我看看他;謝謝你幫我修車子,雖然我想用保險理賠來支付,不願欠你這份人情,但修車廠都不告訴我金額,知道是你的關照,謝謝你,早知道你是好人,相信我沒看錯人!

  那天去公所領殘障手冊後想去看寶貝,車慢慢開在不熟悉的巷弄裡找出路,竟然巧遇走路提禮盒的你,想必是去送禮才會走路,難得是彼此可以像老朋友般打招呼:喔,你去那裡?...開車小心點...我知道,謝謝你...好,再見...自然隨意,雲淡風輕,相較於錯車而過彼此無視的情況,好多了,我想不用作相敬如冰的夫妻,作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也很好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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