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幫媽改殘障類別(殘障手冊上從肢障改成多重障礙,聽說會影響托育養護補助額度),要帶媽去當初鑑定的榮總,上次帶媽去榮總開診斷書時搭TAXI接捷運接TAXI,讓媽換車時抱上抱下很是辛苦;這次須要帶媽出門,想到復康巴士可以讓輪椅直接上車,媽媽不用一直換車比較舒服吧。

104查到復康巴士專線,打電話去訂車,第一次要傳真殘障手冊,確認後給個編號;接聽訂車電話的小姐行事如儀,確認日期、時間、上車地點、到達地點,最後我說一個輪椅兩個家屬,因為我左手斷了希望帶爸爸去推輪椅,小姐說只能一個家屬,叫爸爸去就好了,跟她說明爸爸老人家對麻煩手續不見得會啊,怕她不相信,我說傳真診斷書給你看,真的是手斷掉才須要人幫忙,仍然不同意;為何不能多載一個家屬?因為怕有事故你們來要求理賠,保險規定只能1個家屬,那我簽切結書放棄保險,絕對不跟你們要求理賠...不行,規定就是不行...火氣漸生,仍好言拜託,是因為手斷了沒辦法才來坐復康巴士,以前我們都靠自己接送,這次以後也不會再用了,請你幫忙,復康巴士不就是要照顧殘障家庭的嗎?...不行,規定就是規定...我氣得叫她找主管來,換了個年輕男聲來,仍然堅持規定只能載一個家屬,可是我沒人可以推輪椅啊,你們要怎麼才肯多載1個家屬?不管怎樣都不行,有問題就去找上級投訴啊...那復康巴士對我們殘障家庭有什麼用?我氣得大吼一聲關掉手机趴在長桌上哭,也管不了剛好來送資料身在三峽鎮公所,心裡難過的是媽媽生病十幾年來我們都自己接送就醫,但當家裡人也生病時,第一次求助復康巴士卻碰到這樣的釘子,伊甸不是強調尊重個別差異嗎?挫折啊,想幫家人但自己無力,求助卻無門,悲哀夾雜憤怒的淚!

三峽公所員工從頭聽到尾,直到我趴在桌上哭時有人來慰問我,也有位殘障的員工來教我:問題是我沒人手幫忙推輪椅,可以找醫院的志工出來幫忙接應,換地方作檢查或交費時也可請護士打電話找志工來推輪椅;以前一直靠自己努力的我根本沒想到可以利用醫院的志工,問題可以解決了,破涕為笑稱謝離去

覺得伊甸已經變官僚了,員工只會堅持規定,而不是為殘障者解決問題;可見他們的心態只是來上班,不是當初杏林子想幫助身障者的心境,所以才會墨守成規,而這個規定與實務又有差距。

到了當天,司機先生來電確認時間地點,車來了爸爸幫忙媽媽輪椅上車,司機看我左手包著護具,問爸爸不去嗎?我回答你們小姐電話裡說不能坐兩個家屬,雖然車上很空,我還是一個人陪媽媽去;

一路上司機告訴我許多實務,原來1輪椅加1家屬是配合同路線共乘時,怕兩台輪椅坐不下才有限制家屬人數,但那可以視情況吧,若訂車中心在調度時知此路線有兩台輪椅共乘時,才須要電告家屬有人數限制,那有剛訂車就限制家屬人數?還是復康巴士付費一半所以只能坐兩人?但計程車可以塞四~五人呢。而且有外勞可以加1家屬,我手斷反而不能加1家屬?不合情理,令人不平!

  司機說其實他們內部許多年輕司機怕責任,都不敢多載人,但他作這工作是為幫助人,所以會配合實際狀況,不然家屬是1大人抱嬰兒,難道把嬰兒丟路邊?所以我們還真是要靠運氣,碰到好司機才會有好服務?制度不好連好司機作好事也要抱著違規風險...

  不禁感慨:伊甸是社服團體起家,承包經營政策的復康巴士,對制定規定應該可以多些細膩考量,對員工可以多些人性教育,不要辜負了杏林子創辦伊甸的精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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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詠寶安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