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幫媽改殘障類別(殘障手冊上從肢障改成多重障礙,聽說會影響托育養護補助額度),要帶媽去當初鑑定的榮總,上次帶媽去榮總開診斷書時搭TAXI接捷運接TAXI,讓媽換車時抱上抱下很是辛苦;這次須要帶媽出門,想到復康巴士可以讓輪椅直接上車,媽媽不用一直換車比較舒服吧。
104查到復康巴士專線,打電話去訂車,第一次要傳真殘障手冊,確認後給個編號;接聽訂車電話的小姐行事如儀,確認日期、時間、上車地點、到達地點,最後我說一個輪椅兩個家屬,因為我左手斷了希望帶爸爸去推輪椅,小姐說只能一個家屬,叫爸爸去就好了,跟她說明爸爸老人家對麻煩手續不見得會啊,怕她不相信,我說傳真診斷書給你看,真的是手斷掉才須要人幫忙,仍然不同意;為何不能多載一個家屬?因為怕有事故你們來要求理賠,保險規定只能1個家屬,那我簽切結書放棄保險,絕對不跟你們要求理賠...不行,規定就是不行...火氣漸生,仍好言拜託,是因為手斷了沒辦法才來坐復康巴士,以前我們都靠自己接送,這次以後也不會再用了,請你幫忙,復康巴士不就是要照顧殘障家庭的嗎?...不行,規定就是規定...我氣得叫她找主管來,換了個年輕男聲來,仍然堅持規定只能載一個家屬,可是我沒人可以推輪椅啊,你們要怎麼才肯多載1個家屬?不管怎樣都不行,有問題就去找上級投訴啊...那復康巴士對我們殘障家庭有什麼用?我氣得大吼一聲關掉手机趴在長桌上哭,也管不了剛好來送資料身在三峽鎮公所,心裡難過的是媽媽生病十幾年來我們都自己接送就醫,但當家裡人也生病時,第一次求助復康巴士卻碰到這樣的釘子,伊甸不是強調尊重個別差異嗎?挫折啊,想幫家人但自己無力,求助卻無門,悲哀夾雜憤怒的淚!